《 救人一命,勝造七級浮屠 》六道眾生為父母,慈悲救護,解其苦難。佛教為什麼宣導放生?
佛教提倡放生,源於《梵網經》所列四十八種輕戒中第二十「不行放救戒」;「若佛子以慈心故,行放生業」、「故常行放生,生生受生常住之法」。無始以來,一切眾生都做過我們的父親和母親,我們生生世世都是由他們所生,所以六道的眾生都是我們的父母。若見世人殺畜生時,應方便救護,解其苦難。救人一命,勝造七級浮屠。救人一命的功德要遠遠超過建七級佛塔的功德。所以,救任何一條生命,功德都是非常大的。
佛教為什麼宣導放生?
很多人常對佛教的放生很不理解,通常比較集中的問題是:
01你們放生了,難道牠們就不死了嗎?
02你們放生,那邊有人釣、有人撈,這樣有什麼意義?不如去資助失學兒童
03你們放生,就會有人逮來鳥兒、魚兒讓你們放,他們就會掙你們的錢,這樣放生有什麼意義?
我相信不瞭解放生的人都會問出一堆這樣的問題,這是非常正常的,因為這些問題以前我也有。
其實,在佛教沒有傳入中國之前,中國古時候就有放生的民間習俗。在《列子·說符篇》記載:「正旦放生,示有恩也。」可見元旦節日放生,古已有之。而且在《說符篇》中還記載:「民知君之欲放之,競而捕之,死者眾矣。君如欲生之,不若禁民勿捕,捕而放之,恩過不相補矣。」意思是說,老百姓知道帝王要放生,因此競相去捕捉,因捕捉的過程而死亡的動物很多。帝王如果要放生,不如下令禁止老百姓捕捉。捕來再放,功德和過失不就相抵了嗎?哪裡還有功德嗎?
可見,古時已出現專門捕鳥以供放生的人。佛教傳入中國以後,亦大力提倡放生,並與中國原有的放生習俗相融合,發展為放生法會。所謂放生,意思就是:贖買被捕之魚、島等諸禽獸,再放于池沼、山野之中。
救人一命,勝造七級浮屠。這是所有中國人都耳熟能詳的一句成語。浮屠就是佛塔,佛塔以七級為最尊貴,佛經上說建造佛塔的功德非常巨大。而救人一命的功德要遠遠超過建七級佛塔的功德。同樣的,救任何一條生命,功德都非常巨大。
佛教提倡放生,源於《梵網經》所列四十八種輕戒中第二十「不行放救戒」;「若佛子以慈心故,行放生業」、「故常行放生,生生受生常住之法」。意思是說:佛教弟子應以慈悲心去做放生的事情,因為無始以來,一切眾生都做過我們的父親和母親,我們生生世世都是由他們所生,所以六道的眾生都是我們的父母。若見世人殺畜生時,應方便救護,解其苦難。
關於放生救護之法,諸經多有記載,如《金光明經·流水長者子品》稱,流水長者子救起瀕死之魚,與之水、食,為其解說大乘經典,諸魚聞經後,皆生忉利天。又《雜寶藏經》卷五說,一沙彌因救起漂流水中之諸蟻子,而得長命之果報,這種放生能增壽延年的觀點至今仍對中國社會有很大的影響。
放生的根本意義在於:將瀕死的眾生從死亡的恐懼中暫時解救出來,並且通過誦經的過程,使牠們能有機緣聽聞到佛法,並因此種下解脫的種子,使牠們可以最終脫離輪回。
佛教的放生,是與戒殺、念佛之行儀緊密相連的。戒殺是五戒、十戒等之第一戒,向來為佛教弟子所嚴守。南朝齊、梁之際,佛教弟子即依據《楞伽阿跋多羅寶經》卷四中「不應食肉」之語而行斷肉。梁武帝就曾下詔禁止殺生,又廢止宗廟供獻犧牲之制。
我國大規模放生始于天臺智者大師。智者居天臺山時,為令臨海居民莫以捕魚殺生為業,曾自捨身衣,並勸募眾人購置放生池,複傳授池中族類「三皈戒」,為彼等說《金光明經》、《法華經》等,以結法緣,從而開天臺放生法會之先河。
其後,唐肅宗於乾元二年(759年)下詔,在山南道、劍南道、荊南道、浙江道等地設置放生池八十一所。宋真宗天禧元年(1017年),敕令天下重修放生池。天禧三年,天臺宗遵式奏請以杭州西湖為放生池,自製「放生慈濟法門」,於每年四月八日佛誕日舉行放生法會,為天子祝聖。天聖三年(1025年),四明知禮亦奏請永久成立南湖放生池之佛生日放生會,並撰《放生文》以定其儀規。此後,放生習俗徹底佛教化了,並經久不衰。
修行生活記 / 佛教大願菩提金剛正法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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